新闻 |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19-2020学年第5期(总第43期)读书会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21 21:54:00         下一篇 上一篇


重温经典,常读常新,字里行间的点滴智慧,需认真咀嚼才可发现深意。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19-2020学年第5期(总第43期)读书会于12月18日晚在经济法教研室成功举办。本期读书会仍围绕《比较税法》展开,分为导读、点评、总结三个环节,由2019级硕士研究生张芳园主持,2019级硕士研究生费翔、罗茜、苏怡雯、张阿伟进行主题报告,中心博硕士生参与讨论,最后熊伟老师进行总结。

主持人:张芳园

一、导读环节

2019级硕士研究生费翔的报告主题为“什么是所得?”。

报告人:费翔

所得概念之确定关系到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课征范围,其重要性不言而明,报告人以此为问题起点,借助思维导图梳理《比较税法》提及的所得概念类型----所得的增值概念、来源概念及信托概念,并介绍了每种概念的选择背景和价值取向。随后,报告人引出我国所得概念的主流学说----源泉税、净资产增加说和市场交易说,并对照现行法律法规逐一分析应用场景。


2019级硕士研究生罗茜的报告主题为“探究我国小微企业增值税征管模式”。

报告人:罗茜

报告人的展示分为四部分,一是背景介绍,对小微企业的概念、市场地位和税负情况进行梳理;二是现实分析,在阐明我国现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征管模式的基础上指出其缺漏;三是国外经验借鉴,通过比较国外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征管模式,得出征管模式的最优选择,即免税法,并从效率、公平二维对免税法的优缺点进行品评;四是构想我国小微企业增值税征管模式完善的基本进路。


2019级硕士研究生苏怡雯的报告主题为“《税务行政与程序》章节导读”。

报告人:苏怡雯

报告人首先介绍了遵循税款的确定、缴付和征收这一程序逻辑对各国税收行政法的结构安排,然后选取税务程序中的“税收预先裁决”制度,结合我国国情作进一步阐述,最后,报告人聚焦《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新立法动态,提出我国当前治理模式的转型任务道路艰阻但值得期待。


2019级硕士研究生张阿伟的报告主题为“比较税法增值税部分读书整理与思考”。

报告人:张阿伟

报告人详细梳理书中“增值税法”章节,对增值税的类型、税基、纳税义务的计算方法、调整税基的方法、税率结构等方面进行较为完善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阐发了自己的独特思考。


二、讨论环节


针对罗茜的报告,2018级博士生罗敏指出其文题重点并不相符的问题。同时,建议罗茜明晰界定小微企业的定义,并以脚注来增强数据来源的权威性、真实性。接着,罗敏为费翔提供了学习思考的新角度,并对苏怡雯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关于张阿伟的报告,罗敏则认为其关于“视同销售”中的论述过于薄弱,难以说服听众。

2018级博士生曹保磊指出费翔的报告,缺乏“所得”的法理角度分析,建议其对不同征收模式背后蕴含的价值判断进行深入思考。

2018级博士生刘鹏建议报告宜分为两部分,一是书本内容的简要梳理,二是提炼有价值的问题并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刘鹏认为,读书是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不能仅满足于知识输入,应带着批判性思维去发现书中有价值之处。


三、总结环节

熊伟老师首先肯定了读书会模式的创新,改变过往的学术研究的模式,转为在梳理书本的基础上分享心得体会。从实行效果看,两者各有利弊,但不管选取何种模式,需谨记能在压力下学习并有所产出,在交互性讨论中辩明疑点并解决难点,是读书会开展的初心。

其后,熊伟老师对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读书报告进行了简要点评。熊伟老师建议费翔可通过提取共性以更好理解所得的概念。同时,需注意立法往往是多种因素相互博弈妥协后的结果,故而在思考中不一定要将立法文本与理论界学说相对应。熊伟老师对罗茜报告中资料梳理的作用予以肯认,但建议其将文章内容与增值税法修改草案结合起来研究,以提高文章新颖性。关于苏怡雯的报告,熊伟老师提出税收预先裁定并没有确定的规则体系,该制度如何设定取决于各国相异的立场,鼓励其试拓另一条路径,思考除预先裁定外,是否有其他方式亦能达致将税法中的模糊规则清晰化以供纳税人预测风险的功效。

特邀嘉宾:熊伟教授

思想的碰撞在读书会中最为可贵,不论是锐气的谈吐,还是深切的思考,都能让参与者有出其不意的灵思涌来。由于学习进程不同,知识背景各异,我们的见识有高下之分,精神有深浅之别,但在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读书会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是不能停歇下来的。

至此,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19年读书会活动暂时告一段落,我们期待来年能收获更多远见与妙思。




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