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20年学术年会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1 20:35:00         下一篇 上一篇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0年。十年来,研究会秉承“理论与实践并重,研究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推动财税法学术研究与交流,开启了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新局面。 经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并报湖北省法学会批准,本会拟于2020年10月17日(周六)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2020年学术年会。本次会议由武汉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湖北出凡律师事务所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2.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4.2020年财税法学术年会 二、学术年会主题:税收立法、税收征管与税法治理 以下具体选题供参考: 1.“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条款的正确适用 2.补税、退税的法律争议 3.后疫情时期的税法应对机制——以湖北省为例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全天(上午9:00开始) 2.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大厦 四、论文提交 除特邀嘉宾外,与会人员参会原则上应当提交论文。提交会议的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或具体选题展开,请于2020年10月1日前将稿件发送至hubeitaxlawyers@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论文格式请参照《法学研究》编排。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须在2020年10月1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论文请发至:hubeitaxlawyer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研讨会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午餐提供简餐。 2.请与会人员于10月1日前确认能否准时参加本次会议,以方便会务人员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静,18807189186; 华庆,18971187282; 电子邮箱:hubeitaxlawyers@163.com 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武汉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 湖北出凡律师事务所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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