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17-2018学年第3期读书会成功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2 21:35:20         下一篇 上一篇

     2017年12月7日晚,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2017-2018学年第3期读书会在经济法教研室举行。本期读书会由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邵文娉主持,2016级硕士研究生雷雅楠、2017级硕士研究生侯瑶、杨世能以“财税行为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进行报告,本次读书会报告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财税行为构成要件理论探析—以“领域法学”精神为分析视角、罚没收入纳入地方预算的合理性探究和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化的难点探讨。

 

    第一位报告人雷雅楠以“领域法学”的精神为视角,对财税行为构成要件理论进行了探析。其先厘清“财税行为”、“构成要件”的内涵与外延,进而对财税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进行了探析。在刑法领域,借鉴犯罪三阶层理论,类比财税为行为构成要件的符合性、合法性、有责性;从行政法思维入手,提出应侧重政府权力清单梳理;从民商法视角分析国家征税行为是纳税主体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为前提的国家继受行为。

    第二位报告人侯瑶对罚没收入纳入地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了探究。首先对罚没收入预决算现状进行了分析,接着从罚没收入因自身的不可预测性、行政力量对罚没收入产生的可控制性、现实救济的难度性三个方面出发,探析了罚没收入现行预算体制存在的问题,最后对罚没收入预算改革的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位报告人杨世能以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化的难点探讨为主题,着重从国内现状与国外经验出发,指出我国实行横向转移支付的难点包括实质性难点、制度性难点与技术性难点,并针对此三类难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在评议环节,17级硕士生郑日晟认为在探析财税行为构成要件理论时,对财税行为的构成要件与领域法学的创立到底有何重大意义还可进行深入研究,搭建领域法学的精神与财税行为之间的桥梁;17级硕士生姚敏提出论文中的观点与结论之间应赋予论据加以佐证,强调了数据的重要性,同时建议对罚没收入增幅与CPI对比的行文意图可以进行适当说明;17级硕士生何迪则指出在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化的难点探讨中,应先说明为什么我们需要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先解决必要性问题再来谈难点问题,较符合逻辑性。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17级硕士生黄博文提出了自己的一个疑惑,即财税行为构成要件的构建是为解决什么实际问题。16级硕士生李燕指出写作中应注意一级标题与二级标题之间内在逻辑的统一性。16级硕士生邹新凯提出在论证度上还可提高,应注意分析政策背后的出台的背景与原理。16级博士生任宛立从论文写作的角度谈到,题目若取得过于宏大,容易导致问题不能集中,建议从更小的角度去切入。17级博士生冯铁拴认为用词应当审慎,在表述时应避免绝对化以及使用感情色彩过于浓烈的词语,应站在中立客观的角度去论述。17级博士生洪小东肯定了此次读书会三位报告人良好的台风,同时也强调了在论文中应注意从整体上把握文章结构,使之具有缜密的逻辑。

 

撰稿:杜茜     摄影:赵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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