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 |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第64期博士学术沙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06 11:15:03         下一篇 上一篇

一、沙龙主题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财政法前沿追踪与现实聚焦


研讨题目(一):财政体制下区际利益补偿的现实逻辑与改革径路

汇报人:滕文标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19级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区际利益补偿,是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积极推进的治理机制,其建立在区域外部性理论基础之上。通过考察外部性的治理方式可知,纵向的“庇古税”模式和横向的“科斯模型”均具有现实可行性。而选择何种模型,往往与一国之财政体制密切相关。基于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所选择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本质是一种不完整的“庇古税”模式。这一现实决定了目前所试点的区际利益补偿,并不是理论界所追寻的权利思维逻辑下的补偿,而只是对既有责任逻辑的另一种加持。这种建立在责任逻辑基础上的区际利益补偿,存在着补偿动力不足、补偿标准低下、补偿范围狭小等问题,应当回归到权利思维逻辑中。而要构建权利逻辑下的区际利益补偿,需要对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包括事权的细化以明确补偿范围、财权(力)的差异化配置以增强补偿能力、转移支付制度的多维度完善以规范补偿体系。在这一基础之上,区际利益补偿才能调整适应理论界所设计的权利化补偿机制。


研讨题目(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风险的法治化应对

汇报人:许恋天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20级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一种新型政府融资工具,有助于依托“项目制”原理形成面向政社合作的财政制度革新。然而,专项债券的发行制度安排和现实运行却与“项目制”内在功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悖离,诱生项目风险。专项债券项目风险的根本触发在于多层级参与主体的责权利关系配置紊乱,主要体现为上下级政府间纵向委托代理关系的主体意志冲突、地方政府与地方人民间横向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基础薄弱、专项债券使用主体与认购主体间委托代理关系内容模糊、地方政府与募投项目间委托代理关系性质异化。当前,深化专项债券发行机制市场化改革,切实推进专项资产证券化,确保其政社共建职能的充分发挥,是应对专项债券“项目制”风险的基础性措施。


研讨题目(三):地方人大参与政府财政重整的正当性与制度建构

汇报人:毛彦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20级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由行政机关主导,以应急处置为核心。这种模式导致财政重整的透明度不足,权力约束机制缺失,地方人大也缺乏介入其中的制度空间。扭转行政主导模式弊病的关键在于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鉴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刚性兑付信仰,现阶段财政重整中债权人利益受影响较小。然而,地方政府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会实际减损当地纳税人的利益。作为纳税人代表机关的地方人大,凭借其审查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拥有参与地方政府财政重整的制度空间。地方人大及其代表参与的过程,本身就是财政重整透明化和公开化的过程,也是约束行政权规范行使的有效机制。



二、沙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6月8日(周三)18:30-21:30

地点:线下: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331)

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233-523-502)


三、嘉宾介绍

主持人:

高苑丽  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21级博士研究生

评议人:

张成松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洪小东  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立法专员,法学博士

冯铁拴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特邀嘉宾:

熊   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参与本期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