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简介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06 22:59:00         下一篇 上一篇

在老一辈经济法学家庄咏文等教授的努力和推动下,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于1982年正式设立。1984年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经批准正式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华东地区经济法硕士生的主要培养点和硕士学位的主要授予点。

近几年来,经济法学科在顾功耘教授等的带领下,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取得了长足发展。1997年,通过专家组的严格审定,该学科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第三期)重点学科;2001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被确立为上海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经济法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经济法(第三期)学科建设成绩,尤其是对上海市经济法制发展的贡献,2002年再次被确立为上海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2005年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09年再次被确立为上海市重点学科(第三期)。目前,该学科已经成为在上海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

    在教学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是目前上海地区唯一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经济法学科。本学科“经济法学本科教学团队”成功入选“教育部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学科中的《经济法学》课程也荣获“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称号。

 在科研上,近5年来,学科成员在境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53(CSSCI159);自2005年开始,本学科先后组织、策划、出版了“经济法文库”(40部)、“经济法文集”(8卷)以及《经济法前沿问题》(5卷)等系列性学术著作,并于近5年由学科成员出版超过50部著作(含译著);在课题承担方面,2009年来学科成员共承担了44项省部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其中包括18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项目3项)、26项省部级项目,成绩斐然。

    在政策服务上,学科成员长期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理念,为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市场中介组织、企业等在内的诸多社会主体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取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近5年,学科成员共获4项省部级决策咨询成果奖项,并为其它组织单位提供了20余项决策咨询服务,为我国的经济法治建设作出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文章出处: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