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私募股权投资运用对赌协议的效力识别与理想进路研究——兼论对湖北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之借鉴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1 19:45:0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活动中采用极为普遍之金融衍生工具,其不仅能促进与激励相关公司及其股东,亦可实现维护投资者利益之作用,对金融、资本市场之发展可起到促进作用。私募股权投资运用对赌协议可以对创业型企业亦或危机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实现双方共赢之目标。然而在当前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世恒对赌案及瀚霖对赌案裁判之不同态度下,使得对赌协议之运用仍面临着诸多困境。自对赌协议基本意涵出发,通过探寻掌趣科技与华谊兄弟对赌案之细致运作,进而分析对赌协议运用之效力识别规则,探索出对赌协议符合当前资本市场规律的合同法与公司法嵌入视角下之理想进路,以此为借鉴拓展湖北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视角下对赌协议运用空间。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对赌协议;效力识别;理想进路



文章出处:《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