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护发喷雾变脱发 消费者索赔被驳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04 17:15:05         下一篇 上一篇

  消费者崔先生在易初莲花连锁超市购买了一款防护喷雾产品,使用该产品后头皮出现痒痛的症状,还有不少头发脱落。为此,崔先生将北京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超市双倍返还货款84元。日前,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此案。
  崔先生诉称,2011年8月30日,他在易初莲花公司购买了一款深层修复多效防护喷雾,使用该产品后头皮发痛发痒,起红疹也掉了很多头发。该产品称其具有保护秀发远离紫外线侵害的功效,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该类产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应经批准取得特殊批号,而上述产品缺少该种批号,属于非法产品,故诉至法院,要求易初莲花公司双倍退还货款84元。
  易初莲花公司辩称,该产品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并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崔先生的症状与使用该产品无关,而且商品的外在标识也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其公司不同意崔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对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者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庭审中,崔先生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头皮红疹伴痒疼与“深层修复多效防护喷雾”有因果关系,亦不能认定产品标注的功效与事实不符。至于崔先生称该产品属非法产品一节,因其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故崔先生要求易初莲花公司双倍返还其货款之请求,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最后,驳回了崔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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