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绳缩水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02 17:47:00         下一篇 上一篇

  2002年3月9日,为了开展的土地调整工作,南县光辉村村委会在熊凤君经营的文具柜购买了规格为50米长的测量绳两根,价值56元。
  3月27日,测量小组在龙辉的责任田丈量的结果让龙辉感到奇怪:原面积2.02亩的土地多出了0.06亩。龙辉请另一测量小组的人进行了测量,结果数字与前次迥然不同。他拿起两根规格都是50米的绳子一对比,果然发现二者长度悬殊竟达0.7米。
  由各镇干部和各村干部组成的29人工作组(每人每天35元的工资补助,已进行了14天的土地测量工作成了无效劳动。当天下午,他们将两根绳子送到了益阳计量检定所。经该所检测,两根测量绳的长度分别为49.827米和49.089米,两根绳子分别缩水0.173米和0.911米。
  愤怒的光辉村委会一纸诉状将熊凤君告上法庭,要求熊凤君返还购绳款并赔偿其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共计21580元。
  9月12日,法院庭审并作出判决,被告熊凤君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保证其所售产品的质量。两根测量绳均存在误差,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被告应予赔偿。被告返还原告购绳款56元,赔偿原告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521元,两项合计65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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