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班小辉《非典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新作问世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中心 发布时间:2017-03-09 22:04:00         下一篇 上一篇

新书推荐:班小辉《非典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新作问世


    近日,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班小辉博士的专著《非典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

    本书以非典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尝试发现非典型劳动者所面临的权益保护的共性问题,分别从平等待遇权、职业发展、集体谈判、劳动关系灰色地带问题等展开研究。针对非典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困境,作者提出了平等、发展、包容、扩张回应路径,即明确非典型劳动者的平等待遇权,促进非自愿性的非典型劳动者的就业转型,保障非典型劳动者的集体权利,回应劳动关系灰色地带日益扩大的问题。

 

作者简介

    班小辉,男,1988年生,安徽颍上人,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先后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金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等,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曾在《比较法研究》《武大国际法评论》《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本书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趋势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四、研究的主要创新点与局限性

第一章非典型劳动者基本问题的厘定

第一节非典型就业与非典型劳动关系

一、非典型就业的范围

二、非典型就业的类型

三、非典型劳动关系的界定

第二节非典型劳动者的界定

一、非典型劳动者的概念

二、非典型劳动者从属性的特征

三、非典型劳动者的类型化——基于从属性的标准

本章小结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非典型化与劳动者保护的困境

第一节非典型劳动关系的发展动因

一、生产模式的推动——从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

二、经济全球化与新自由主义的驱动——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化

三、女性主义运动的推动——就业市场性别图像的变迁

四、就业的需求——政府与劳动者的因素

五、分享经济的增长——雇佣的松散化

第二节非典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一、非典型劳动者的低质量就业困境

二、非典型劳动者的非自愿性就业困境

三、非典型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权利保护困境

四、非典型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灰色地带的困境

本章小结

第三章非典型劳动者的平等待遇权

第一节非典型劳动者平等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关于非典型劳动者差别待遇的理论争议

二、非典型劳动者平等保护的正当性基础

第二节非典型劳动者平等保护的立法考察

一、国际和区域立法规范

二、大陆法系——以德国、日本为例

三、英美法系——以英国、美国为例

第三节非典型劳动者平等保护的可操作性问题

一、确定合适的可比较对象

二、相同类型工作的界定

三、限定可比较对象的单位范围

四、平等待遇的抗辩与豁免

本章小结

第四章非典型劳动者的就业转换权

第一节就业转换权的理论基础

一、基于劳动者发展权的需要

二、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体现

三、打击隐蔽性雇佣关系的需要

四、保障女性就业权利的平等

第二节就业转换机会的保障

一、促进非典型劳动者与典型劳动者的相互转换

二、促进非典型劳动者向典型劳动者的单向转换

三、强制性的就业转换

第三节就业转换能力的保障

一、明确非典型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权

二、注重非典型劳动者职业培训的特殊性

本章小结

第五章非典型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权

第一节集体谈判内部利益的平衡

一、排他性代表工会模式——以美国为例

二、复数主义工会模式——以日本为例

第二节集体谈判层级的回应

一、跨国家层级的集体谈判

二、企业层级以上的集体谈判

第三节集体合同效力的扩张机制

一、自动扩张与申请扩张相结合的模式——以日本为例

二、申请扩张与强制扩张相结合的模式——以德国为例

本章小结

第六章劳动关系灰色地带中非典型劳动者的保护

第一节非典型劳动者保护主体范围扩张的理论基础

一、劳动法分层保护理论

二、中间类型主体理论

第二节国际劳工组织对劳动关系灰色地带的回应

一、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适用主体的层次性

二、关于劳动承包者保护的立法尝试

三、丰富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方式

第三节相关国家关于中间类型主体的立法实践

一、意大利法中“连续和协作的合同关系”工人

二、德国法中“类似雇员”主体

三、英国法中非雇员身份的“工人”

四、加拿大法中“依赖型承揽人”

本章小结

第七章我国非典型劳动者立法保护之局限与完善

第一节我国非典型劳动者立法保护之局限

一、我国非典型用工立法态度的矛盾

二、非典型劳动者平等保护的制度缺陷

三、非典型劳动者职业发展保障的不足

四、非典型劳动者集体权利保障的不足

五、我国立法对劳动关系灰色地带回应的不足

第二节我国非典型劳动者立法保护之完善

一、修正我国非典型用工的立法态度

二、加强与细化非典型劳动者的平等待遇权

三、促进我国非典型劳动者的就业转换

四、注重非典型劳动者参与集体协商的特殊性

五、积极回应劳动关系的灰色地带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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