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一览表(六)

作者: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8-11 21:22:00         下一篇 上一篇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出生年

研究方向

126

杨松

辽宁大学法学院

1968

金融法

127

郭洁

辽宁大学法学院

1963

经济法、民商法

128

石英

辽宁大学法学院

1963

竞争法

129

任际

辽宁大学法学院

1964

经济法、国际法

130

张锐智

辽宁大学法学院

1955

经济法史

131

鲁篱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70

经济法

132

高晋康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63

金融法

133

吴越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66

经济法、商法

134

胡启忠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57

金融法、刑法

135

谈李荣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74

金融法

136

刘文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金融法、民商法

137

李毅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73

经济法

138

唐清利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金融法

139

刘蓉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1965

财税法

140

荣昭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金融法

141

吴昱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金融法

142

袁燕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金融法

 

说明:

    1.本统计涵盖一部分商法学者,尤其是从事公司法、证券法研究的学者。对于纯粹研究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破产法的学者一般不收录,除非与经济法研究存在交集。

    2.本统计涵盖一部分社会法学者,这部分学者往往同时研究经济法。对于那些纯粹研究社会法的学者,不予收录,以学者所在高校的部门法划分与教研室建制为参考依据。

3.本统计涵盖一部分环境法学者,这部分学者往往也同时研究经济法。对于纯粹的环境法学者,不予收录。

4.本统计涵盖的经济法学者均为博士生导师,但不一定具有教授职称。个别学校的副教授也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这部分学者理应收录在内。有些学者具有教授职称但不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不予统计。

5.本统计涵盖的学者工作单位一般具有经济法学位博士点,但那些挂靠在其他博士点招生、实质上是在培养经济法博士的导师也统计在内。

6.单位排序以中国法学创新网为准,单位内的学者排序无先后之分。


文章出处: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