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东:“财”“政”“法”:地方政府债务治理的三维架构——基于新中国成立七十年地方债务史的考察

作者:洪小东 发布时间:2019-07-24 21:43:00         下一篇 上一篇

考察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史,地方债务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对“中央行政控制”的路径依赖。为进一步提升地方债务的治理成效,在财政制度现代化的新时代背景下,应当构建起系统性的治理框架。“财”“政”“法”提供了地方债务治理的3个基本维度。贯彻财政科学的“财”之维度着眼于完善行政过程与激活市场机制;贯彻财政民主的“政”之维度着眼于改良央地财政关系与完善地方政治过程;贯彻财政法治的“法”之维度着眼于治理政策法律化。其中,依靠地方政治过程对地方债务的治理应当居于中心地位,行政过程与市场机制对地方债务的治理居于辅助地位。地方债务治理的关键是地方政府财政主体地位之塑,而我国地方财政不均衡的现实境况决定了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分税制模式下地方财政自主权研究》(15AFX021);                  



文章出处:《当代经济管理》2019年第9期(CSSCI扩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