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伟:从财政依附性反思中国社会保险

作者:熊伟 发布时间:2017-09-05 21:23:57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社会保险是一种参保人自我负责的互助共济制度,建立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其收入和支出都应受法律约束,不宜由政府自由裁量。社会保险与财政应保持相对独立,政府不宜直接干预社会保险财务,社会保险不应依附财政。鉴于此,社会保险基金不宜纳入政府预算,而应该财务独立,自治管理。作为利益主体之一,政府可以参与社会保险的管理,但不能垄断,参保人和公众都有参与权和知情权。基于不同的理由,政府有义务补助社会保险,但补助必须条分缕析,于法有据,不宜将制度转型成本和政策性开支等同于政府的制度担保人责任。

关键词】财政依附性;社会保险;财务独立;体制转型




文章出处:《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