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师生前往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开展调研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2 12:22:01         下一篇 上一篇

为深入了解社会组织承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的现状与问题,结合相关课题的研究进程,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术红教授和班小辉副研究员带领中心6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于2020年8月17至24日、8月31日至9月4日,分别前往广东和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进行实地调研。 8月17日上午,在喻术红教授和班小辉副研究员的组织下,课题组来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调研。在座谈会上,省厅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情况,并对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这一新实践进行了阐述和论证,提出了他们的期待与具体要求。随后,课题组针对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成功率、基本流程和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发展状况和实践困境进行了提问。在座谈会上,双方就调研主题进行了充分交流,走好了调研的第一站。 8月17日下午至24日上午,课题组先后前往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中山市、江门市5个城市,走访近20家单位,实地考察并参与座谈。在座谈会上,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员详细阐释了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状况,并对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现状、问题和制度化走向进行了分享。喻术红教授、班小辉副研究员和课题组其他成员结合各市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包括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的类型划分、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组织概况、调解成功率,对劳动仲裁案件的分流率以及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广东省的实践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提供了有益经验,通过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课题组对社会矛盾多元化处理机制的内涵和现实有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8月31日至9月4日,课题组相继到达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上海市和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5个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地参观调研。在座谈会上,人社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承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服务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向课题组充分介绍了当地的特色实践,详细说明了律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必要性,并阐释了保障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配套制度方案。在介绍实践状况的基础上,与会人员也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与喻术红教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通过江浙沪三省市调研,课题组对社会组织承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的现状与问题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与认识,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半个月的调研活动中,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师生深入了解了实践中社会组织承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服务的现状与发展趋向。此外,实地调研活动加强了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与各地劳动人事实务部门的联系,促使社会法学研究更贴近社会实践,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也拓展了学生们的视野,让他们更加充分认识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意义。今后,武汉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将会加大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力度,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劳动法实务课程和法律援助等项目推进社会法学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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