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26日,第六届中韩税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的主题为“中韩税法前沿热点问题探讨”。论坛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韩国税法学会主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教授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代表中方以“Congratulation letter to Fifth China-Korean Tax Law Forum”为主题作出致辞。
熊伟教授致词
熊教授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向所有与会人员表示感谢,并转达了刘剑文教授因故不能到场的歉意。熊教授认为,中国在国际交流与经济发展中一直坚持包容开放的积极态度,中国所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不仅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更需要各国在法律上的协调与合作。
回到此次会议的主题,熊教授强调如果没有有效的方法来缓解国际双重征税,多边投资将被限制在非常小的范围。如果没有有效的方法来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相关国家的税基也将受到侵蚀。因此,国内税法的修订和双边、多边税收条约的借鉴将是实施协调的国际税收政策的必要条件。作为G20成员,中国将在推进“一带一路”的同时在税收合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熊教授进一步指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在促进两国双边投资与贸易的同时,也存在大量的法律与税收问题,尤其是关税减免、来源地征税规则问题,需要各国的专家关注并展开讨论。此外,熊教授还提到中国致力完善地方税收制度,建立健全和规范的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这对韩国相关学者了解中国税收法律的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本次研讨会也将为中国学者认识了解更多韩国税收制度提供良好机会。
随后中韩两国专家、学者、律师围绕“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协调与合作、中韩自贸区中的税收法律问题以及中韩两国税法(关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的比较研究等问题展开了三轮探讨。
研讨会现场
第一轮会议
首先由韩国税法学会李哲松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陈少英教授主持,来自成均馆大学学校法学专门大学院李俊奉教授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崔晓静教授围绕“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协调与合作主题进行发言。李教授就如何从税收政策来减少中国一带一路政策所追求的目标与所得来源国的征税权强化有关的OECD的BEPS建议事项之间的紧张关系进行了分析。崔教授从福建旗滨集团案和华兴水泥案引发的法律思考出发,提出我国必须从免税条款的缺陷入手,对税收协定作出针对性修改。韩国DIKAION法务法人徐正皓律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龙英峰教授进行评论。
第二轮会议
接下来由武汉大学熊伟教授、法务法人李京根博士主持,由淑明女子大学的吴埈锡教授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叶莉娜老师以中韩自贸区中的税收法律问题为主题发言。吴教授海外投资现状和类型出发,分析了经济自由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提出韩国自贸区应向上海自贸区学习。叶老师从中韩自贸区下双边税收合作的具体领域与中短期措施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江南奎律师、法务法人哿瑥、严锡忠律师进行了评论。
第三轮会议
第三轮会议由韩国国民大学安庆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张泽平教授主持,高丽大学申號永教授与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徐珊珊律师就中韩两国税法(关税、所得税、增值税等)的比较研究等问题为主题进行发言。申教授就“韩国附加价值税和中国增值税的比较研究:以销售货物、服务为中心”为主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徐律师从M汽车特许权费估价案出发,分析了中、美、韩实施《海关估价协议》的立法与执法比较。由江南大学安昌湳教授、厦门大学朱炎生教授发表评论意见。
自由讨论阶段,由上海金杜律师事务所叶永青律师主持,中韩两国的学者、教授、律师分别对前述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
最后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廖益新教授做大会总结。
据悉“中韩税法国际研讨会”每年召开一次,今年为第六届。目标是为了推动中韩税法学届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税法学术研究,促进中韩税法学届的友谊与合作。
撰稿:杜 茜
校对:洪小东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