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立志:国企应成为维护竞争秩序的典范
2016年11月7日至9日,正值习近平总书记就国有企业建设发表“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之际,由湖北省国资委主办的2016年全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培训班在宜昌举行。82家中央在鄂及省属国有企业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和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等共95人参加了培训学习。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志田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宁立志教授受邀以“国企治理与市场竞争”为题进行授课。
宁教授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讲授国企治理与市场竞争:
1.国企治理面临的新形势:重点讲述了国企治理面临的新的历史形势;
2.中国国企改革的发展历程:重点回顾了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国企改革走过的法制路径,强调企业改革应立法先行;
3.国企治理的理论模式和中国国情:重点讲述了企业治理的一般原理和国企治理特别是中国国企治理的特殊所在;
4.国企治理中的国家干预和宏观调控:重点解读了国企治理过程中国家意志的体现形式和应然目标;
5.国企面临的竞争法问题:重点讲述国企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制体系中应有的定位。
宁教授在授课中指出,国企治理在尊重国情的前提下,应该严格依照公司法和企业法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劳动者的关系,国企应力争成为遵守竞争法、维护竞争秩序的典范,尤其应恰当处理和利用好自己的国企地位,既不滥用自己的地位,也要按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同时要积极配合国家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部署,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成长。
宁教授的讲授始终紧扣“国企做强做优”和“市场体制健康成长”这一主题,高屋建瓴,内容丰富,说理充分,逻辑严谨,条分缕析,理论联系实际,既不失理论高度,又贴近生活生动有趣,获得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供稿:湖北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 刘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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