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由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十四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漆多俊教授、熊伟教授、宁立志教授、孙晋教授、李安安博士、袁康博士、王贵博士生、戴秋艳博士生、高祖瑞硕士生等应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在本次会议的主旨演讲阶段,漆多俊教授发表了题为“十八大以来改革对经济法的影响分析”的报告,从党政廉政建设和反腐开局出发,认为改革的未来必须也一定能够前进,对前景应当充满信心。在报告中,漆多俊教授重点围绕《反垄断法》的修改和竞争政策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寄语经济法领域的研究者应当“钻进去,跳出来”,即“钻进去潜心静气,跳出来纵目成怀”。
在财税法组,熊伟教授作为第一位发言人,就《财政分税制的规范意旨与制度进阶》进行发言,指出分税制的问题已经超出了财税法的范围,已经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宪法关系,即地方财政地位和法律地位的确定是分税制改革的重要前提。熊伟教授倾向于把地方理解为一个自治体,地方的权限来自宪法,并认为地方的财政权力、税收权力应该进一步强化。
在金融法组,李安安博士以《法院如何发展金融法——以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为中心展开》为题进行发言,论述了法院对于金融法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出我国金融市场权力配置存在典型的“强行政、弱司法”的体制特征,司法在推动金融法制度变迁中呈现出失灵状态。他认为应当实现从“法条主义”到“司法治理”的理念转换,赋予最高人民法院更多的金融创新剩余立法权,同时赋予地方法院在审理金融创新纠纷时的试错权,形成立法、行政与司法的协同配合,以此推动金融法的创新与发展。在自由发言阶段,袁康博士就“金融利益分配”问题发表了看法,认为金融利益分配归根结底是金融资源的分配,实质是金融福利的公平分配,主要体现为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他建议,一方面通过规范金融主体的行为,强制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发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采取一些激励性的机制,从而引导金融机构作出有利于金融利益分配的行为。在金融法组的第三研讨阶段,袁康博士担任与谈人,针对农地信托、股权众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问题畅谈了自身看法,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肯定与赞赏。
在竞争法组,孙晋教授以《论公平竞争审查在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适用》为题进行发言。他指出,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大量限制竞争行为,适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规范政府在采购中的行为,使政府采购领域竞争的限制降到最低。孙教授对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府限制竞争行为表现进行了类型化分析,对政府采购领域适用公平竞争审查的意义进行了阐释,并从审查对象、审查依据、审查主体、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厘定了政府采购领域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框架。此外,孙晋教授还在会议的闭幕式上,针对国企改革以及国家投资经营法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呼吁经济法学界应当对国家投资经营法投入更多的研究精力。
在竞争法组第三阶段的点评环节,宁立志教授就三位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他以“经济学家与法学家的内心”为起点,指出随着经济学与法学学科的交叉和对话,形成了法经济分析法学和法与经济三种分析方法的现状,值得经济法领域的学者进行研究。针对叶明教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适用赔礼道歉与消除影响的实证研究》的报告,宁教授指出在这两种传统民事责任的适用中,法人名誉权和竞争法中的商誉权尚不明确,商业诋毁侵害的客体并不突出,传统正当竞争与互联网竞争的适用也存在一定特殊性,受到约束不同,更应当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
谁来承办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与会嘉宾普遍关心的这一问题在本次年会的闭幕式上终于揭晓,那就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教授作为2017年年会的承办方代表,向大家介绍了武汉大学经济法学科的师资力量以及科研状况,向全国的经济法学界同仁发出邀请,相聚在美丽的珞珈山。据悉,武汉大学经济法学科近年来发展迅猛,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社会服务有声有色,科研成绩有目共睹。根据中国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武汉大学经济法学科在法学领域16家核心期刊(CLSCI)的发文量,2013年排名全国第五,2014年进入全国四强,2015年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并列第一,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武汉大学经济法学学科近年来还成功举办了全国证券法年会、全国财税法年会、全国首届经济法博士生学术论坛、亚洲竞争法论坛、债券市场风险防范法制建设高峰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会议,积累了丰富的办会经验,为承办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供稿人:高祖瑞、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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