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权益关乎公民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存,而在现代社会,公民一生中往往不会固定就业于某一单位。那么,在转换工作时可否便捷地将自身的养老保险权益予以完整地携带?实践中关于养老保险权益可携性的争议屡见不鲜,因为在转换工作时经常导致养老保险权益的损失。具体而言,公民的养老保险权益可携性损失不仅可能发生在跨地区转换工作时,而且也会出现于跨不同性质岗位转换工作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处于政策化运行的状态,对于可携性问题尚未纳入法治化的治理轨道,同时法学界亦缺少针对性研究。鉴于此,本期学术沙龙拟以此问题为中心,展开一次抛砖引玉式的学术探讨。
沙龙主题:养老保险权益可携性的法律治理
沙龙时间:2016年6月13日(周一)18:30——20:30
沙龙地点: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331室)
主 持 人:鲍雨(武汉大学法学院2013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
报 告 人:毛景(武汉大学法学院2014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
与 谈 人:班小辉(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 法学博士)
杨丰菀(武汉大学法学院2012级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邀专家:张荣芳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
热烈欢迎各位老师、同学及实务界人士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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