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半月谈”第二期成功举办

作者:经济法研究所网站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03 00:16:22         下一篇 上一篇

 

 “山光拂槛水绕廊,舞雲归咏春风香。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继武汉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半月谈”第一期成功举办之后,伴随着鸟语花香的第二期“半月谈”429日如约在武汉大学法学院331会议室举办。本期活动由卢宇同学主持,2015级硕士研究生刘雅琨、张梁分别作主题报告。武汉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冯果教授不辞劳苦,专程从北京赶回来参加此次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还有李安安老师、南玉梅老师、袁康老师、李玲玲博士后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公司法、金融法方向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刘雅琨首先作了题为“公司强制退市,岂可一退了之——博元案的反思与评判”的报告。她以最新发生的博元退市这一热点问题为背景,先后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渊源、退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实证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的局限及其改进方向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加以总结和归纳。刘雅琨同学的报告及时地回应了当前公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既有缜密的法理探微,又不乏鲜活的实证观照,体现出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宽广的学术视野。

张梁的报告主题为“董事会中心说的制度迷思和法理追问——从特拉华州公司法切入”。他以美国学者Stephen·Brianbridge的《理论与实践中的新公司治理模式》一书为依托,就“董事会中心说”这一理论体系在美国各州中的立法体现、法理与实践基础展开,对“董事会中心说”的基本内涵做了细致阐述,特别是结合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从商事判断规则、法院对董事会权威的尊重以及权威与责任的权衡三个方面求证了“董事会中心说”的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就滥觞于学界的“股东积极主义”发表了自身独特见解。张梁同学的报告内容翔实、视角新颖、思路清晰、论证有力,让参会者受益匪浅。

在评议和自由讨论环节,李安安、南玉梅、袁康、李玲玲等青年教师,谢贵春、段丙华等博士研究生以及张弋羲、张阳、阎维博、黄伟娜等硕士研究生对两位主讲人的报告进行了点评并表达了各自看法。其中,李安安博士就公司法竞争与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问题表达了独特见解,南玉梅博士就“公司为谁而设”和“董事为谁服务”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袁康博士就公司法的整体主义研究方法和立场畅谈了自身体会。自由讨论气氛热烈,不时碰撞出思想火花和真知灼见。在活动的最后,冯果教授进行了高屋建瓴的总结,充分肯定了两位同学的选题意义、报告内容和研究方法,认为研究强制退市制度应充分关注利益冲突以及投资者保护问题,研究董事会法律制度应置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背景并关注比较法视野下的语境差异。至此,本期“半月谈”活动落下帷幕,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期活动更为深入的交流和分享。(供稿人:李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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