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樱涌动人潮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开学第四周,武汉大学法学院税法研究中心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财税法方向第三期(总第6期)读书会一如既往,在经济法教研室331成功举行。在总结前两期读书会的经验与不足之处后,本次读书会由13级博士研究生聂淼、14级博士研究生顾德瑞和15级博士研究生张成松三位组成全博士阵容进行主题报告,此次汇报对于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的读书会发展具有阶段性、示范性、成果性等重要意义。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老师、叶金育老师,武汉体育学院陈洪平老师,湖北中和信律所李伟律师参与本次读书会的讨论。此次讨论仍然以报告人主题报告、点评人评议的方式进行。
本次读书会由张成松博士担任主持人。三位博士研究生张成松、顾德瑞、聂淼分别就2016全国两会“财税”议案/议案(不完全统计)、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和税务非诉执行案件司法审查三个主题进行主题报告。首先,15级博士研究生张成松承接上一期读书会中雷雅楠同学关于两会中的财税热点这一主题,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详尽的资料搜索、数据整理、图表列示等方法,对先已公布的2016年全国两会“财税”议案/议案进行深入分析。他采用表格列示的方式,对包括赵东苓、朱列玉等四十余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交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全面营改增落实以及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议案/议案进行分类分析,并通过自己的学习实践经历对各位人大代表所提涉税议案/议案的背景进行讨论,启发了同学们观察时事热点的另一种视角。他勉励同学们运用新闻素材进行学术研究时,要以问题意识为导向。
(图为张成松在进行报告)
第二部分为财税文件、书籍的荐读。本部分由14级博士研究生顾德瑞负责报告。本期他以中央各地方事权划分为主题,以英国巴斯特布尔在央地财权事权划分上提出的利益原则、行动原则、技术原则,美国赛力格曼提出效率标准和规模标准以及费雪提出外溢性、地方性公共产品标准进行问题引入,提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出面提供、本地居民享用的地方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以及地区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应由中央政府出面组织或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三个命题。在此基础之上,他向同学们推荐了张千帆老师《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治化——以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分权为考察》(载《求是学刊》2010年第1期)和《流浪乞讨与管制——从贫困救助看中央与地方权限的界定》(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两篇财税文献以及与之相关的蔡茂寅《地方自治之理论与地方制度法》(新学林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版)和楼继伟:《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两本财税经典书籍。他建议同学们在学术文章撰写时要由点到面、由具体到抽象,认真对待缓慢而坚实的学术积淀之路。
(图为顾德瑞在进行报告)
13级博士研究生聂淼压轴出场。他基于部分案件的实证考察,对税务非诉执行案件司法审查问题进行分析。首先,他指出,就研究方法而言,在我国财税法领域,个案评析方式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但类案分析的分析方法却人迹罕至。是故,本次报告中,他尝试以类案分析的方式,对191件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进行总结。通过对191件案件的裁定文书进行梳理归纳,他发现法院对于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总体上持支持的态度。但仍然存在对于税务机关的执行申请不予支持的部分裁定。在进行细致梳理后,聂淼进一步发现,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种类对法院是否执行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对于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税款及滞纳金的,不予支持;而对于申请执行社保费的,予以支持。对于税务机关申请执行税款及滞纳金的,不予支持;而对于申请执行税务处罚的,予以支持。而进一步对予以强制执行和不予强制执行的理由进行剖析后,他发现现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对于此类问题有着模棱两可的规定。最后,他结合《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实际,对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度量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图为聂淼在进行报告)
主题报告后,熊伟老师、叶金育老师、陈洪平博士、李伟律师以及与会同学们对三位报告人的发言进行恳切点评,同学们也就报告内容进行了热切讨论。熊伟老师对于三位博士研究生的主题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大家以此为榜样及起点,再接再厉,不断探索财税法领域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至此,本学期财税法方向第三次读书会圆满结束。
(第三期读书会圆满结束)
(撰稿人:高佳敏 摄影:肖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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