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晚,经济法专业博士学术沙龙第17期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331成功举行。本次沙龙以“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治理:从中央支配到财政自主”为主题,由2014级博士研究生顾德瑞主讲,2014级博士研究生钟瑛嫦主持。武汉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熊伟教授、李安安老师、叶金育老师、周围老师、班小辉老师莅临了沙龙,经济法专业在校博士生和部分硕士生参加了会议。
活动伊始,由主持人宣布沙龙开始,顾德瑞做主题汇报。顾博士首先介绍了选题的主要背景及报告框架,从实践反思、辅助性原则、“一体两面”、法治保障等几个方面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治理做了全面而深刻的诠释。他认为,根据《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享有财权自主权,但从非自主性财源、自主性财源的法治保障、财政支出的强制性责任这三方面来看,民族自主地方并无太多的自主权。因此,必须反思当前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关系,并认为辅助性原则是从中央支配到地方自主转变的理论支撑。对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治理的一体两面,无论是自主还是自律,均应以公共福祉为根本导向。最后,他深入浅出地论述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主权的法治保障路径。
主题汇报后,李安安老师、周围老师、叶金育老师先后就此做了点评,并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经济法专业的博士生也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与报告人做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最后,熊伟教授做总点评。他语重心长地提出,博士研究生应专注于学术研究,深究具体专业领域,把基础打好,为武大经济法乃至中国经济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指出,博士生学生沙龙不仅能锻炼人的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更容易实现学术成果及经验的交流与共享,促进每个人的学术成长,希望以后有更多人的参与博士生沙龙,使其越办越好。
至此,持续两个小时的博士学术沙龙在热闹的气氛中画上了句号。(撰稿人:黄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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