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先生/女士:
经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定于2015年10月31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召开,由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承办。特诚挚邀请您参加。此次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1日(周六)全天;10月30日16:00-19:00报到
(二)会议地点:荆门避暑山庄国宾酒店(湖北省荆门市漳河镇迎接村)
二、会议主题
年会主题为“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中的问题研究”,子议题如下:
(一)第三人侵权的工伤赔偿问题
(二)工伤认定问题
(三)工伤保险给付问题
(四)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问题
三、论文要求
(一)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不限于子议题所列范围;
(二)论文篇幅请控制在8000字以内,最多不宜超过10000字;
(三)论文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会务组邮箱hbshehuifa@163.com;
(四)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湖北社会法学研究会2015年会论文”;
(五)研究会理事可免交论文。其他人员所提交论文,会务组将视其文章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
(六)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截止日期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50份,参会报到时提交会务组。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社会法学者成长,年会会务组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参评论文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撰写;
(三)参评论文应当于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至会务组邮箱hbshehuifa@163.com(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应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逾期不再受理;
(四)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五)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六、会务费用
(一)各位参会代表免交会务费;
(二)会议安排10月30日晚餐与10月31日午餐,交通费与住宿费自理。会务组专车将于10月30日14:00从武汉大学法学院广场出发,10月31日下午从荆门市返回。各位参会代表可搭乘专车(请准时到达出发地点),亦可自行前往会场。
七、联系方式
(一)会务组邮箱:hbshehuifa@163.com
(二)联 系 人:毛 景(15827000630—武汉);班小辉(18672371988—武汉);王京霞(18672401193—荆门)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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