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预告】2015证券法年会正式通知

作者: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发布时间:2015-03-26 15:54:25         下一篇 上一篇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

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各位理事、有关单位代表、特邀嘉宾:

经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商相关单位,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会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拟定于2015418日(星期六)在清华大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内容

会议主题: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

主题背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证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证券市场法治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亦是国家治理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构成要素。19981229日通过、199971日实施并于20058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进入法治化发展阶段。然而,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的初步形成、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不断推进、国家日益重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证券法》立法滞后、行政监管及《证券法》实施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权利保护不足等不适应现象日益突出显现。基于此,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响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以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基本指导,以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证券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拟在清华大学召开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15年年会,凝聚学界智慧,汲取实践真知,形成改革共识,助推我国证券市场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主要议题:

1、证券立法现代化研究

《证券法》的修改已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修法进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当前亟需就修法的基础问题、价值问题及一些具体问题形成共识,以促进此次修法反映金融创新、风险控制的现实、顺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完善,促进证券立法现代化。当前,需要深入研究探讨证券法修改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进路;中国特色证券法的立法体系、执法体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证券的界定和范围;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互联网金融对证券发行交易制度的影响;证券交易所体制改革;投资者保护制度改革与完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创新与完善;证券违法行为整体法律规制;证券民事诉讼赔偿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等。

2、证券行政执法严格化和透明度研究

证券行政执法是证券法实施的基本方式和重要途径,严格执法是对证券监管的基本要求。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需要依法治理念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推动监管理念、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的革新和转变,实现证券行政执法的严格化,增强证券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行政监管理念的改革与创新;证券行政执法方式与措施的改革与创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定位和职权;证券监管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透明度;行政监管、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管的关系与互动;行政执法和解制度;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监管理念的实现路径;金融监管协调与跨境监管协作。

3、投资者权利保护和法治意识培养研究

投资者保护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然而,一方面,现行《证券法》对投资者权利保护方面的规定较为分散,同时亦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实践中时有侵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法治意识也亟待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研究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研究;以投资者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二级市场公平交易制度研究;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研究;投资者风险自负理论基础研究;证券市场投资者教育问题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投资者法治文化、法治意识、法治价值培养研究。

4、与资本市场创新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研究

金融创新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内生需求。金融创新势必对证券法的发展带来影响。证券法有必要回应金融创新中出现的问题,以法治为前提并促进其有序发展。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创新与公司治理的交错;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融合与大金融的发展趋势;对赌协议的法律规制; VIE构架的法律风险与制度回应;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法律规制;金融控股公司的现代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金融衍生品法律监管制度;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资产证券化的新发展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场外交易市场与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 资本特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办会单位、时间和地点

1、主办单位: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2、承办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时间:2015418日(星期六),会期1天(不含报到日)。

4、会议地点:清华大学

三、会议议程

1、上午:开幕式、主旨发言;

2、下午:分论坛、自由讨论、闭幕式

四、参会与报到

1、参会单位及人员

1)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机构理事代表;

2)受邀请的实务界领导、专家;

3)提交论文并受到邀请的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从业人员。

2、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5417日,上午10:00-晚上23:00报到。报到地点: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

2015418日上午7:30-8:50报到,报到地点:清华大学中央主楼。

3、住宿

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电话:010-62322288)

房间价格:460/标间/天;400/单间/天。

4、费用承担

与会者参会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根据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的章程,理事向研究会缴纳年费600元,非研究会理事参会的须缴纳会务费600元(特邀代表除外)。

5、交通停车

清华大学校内停车收费,5/小时,社会车辆只能从清华东门进出学校。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参会。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请联系本届大会会务工作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敏(15120040051);杜  晶(13810103233);邢会强(13671035012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文章出处: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