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合作协议,近期,江苏省镇江市委决定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所教授、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老师于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流挂职,任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协议,孙晋教授此次挂职锻炼与交流,旨在促进我校法学院与江苏省法院系统的有力合作,尤其为法学院包括我所广大师生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合作搭建桥梁和建设平台。通过交流,必将促进我院法学理论与镇江市中级法院审判实务的有机合作与共同提高。(撰稿:夏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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