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治庸问责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作者:研究所网络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20 00:05:03         下一篇 上一篇

 

 

2012年6月29日,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在江汉大学召开了“治庸问责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围绕该主题,探讨了“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法制建设、宏观调控、建设服务型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规制、社会保障、循环经济、金融创新、知识产权和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形成了许多理论创新观点,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原则,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更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吴玉梅认为, 武汉市启动的“治庸问责”行动,其本质上是一种行政问责制度,责任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控制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治庸问责”改善发展环境不仅与经济法关系密切,而且与法制建设高度统一,相辅相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庞少华认为“治庸问责”工作要将带有规律性的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寻求“治本”方法,治庸问责法制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重要体现,是治庸问责工作纵深推进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坚持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需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需要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提出,武汉市“治庸问责”活动应该实现以下几个转变:一是由“风暴式”治理转向常规化治理。一项活动的启动可以靠“风暴”,而“风暴”过后则需建立常规机制予以维持。二是要由单项治理转向综合治理,治理手段要从单一的媒体监督走向行政、法律多种手段综合运用。三是要由政府推动治理转向政府与社会互动。庸政问题的解决要靠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参与。

   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的杨汉平就“治庸问责”与政府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法治化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建立和完善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市场职能与责任的相关法律与地方法规,维护行政权力秩序;以治庸问责为切入点,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权力治理和绩效管理标准与评价体系,推动对行政管理与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制约;加强对“庸懒散”行为的司法审查与法律制约,提升行政规范度和问责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公正、开放和富有活力的监督问责程序制度与问责机制;倡导与建立良好的行政文化氛围,促进和提升行政的理性化和社会的协同度。

另外,与会专家学者还从具体的低碳经济、金融、保险、税收、人才流失、农村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等具体方面探讨了“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法制建设的问题。武汉大学的孙晋教授提出武汉城市圈需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进行税收制度改革、创新金融制度等手段,来引导、鼓励、规范、推动低碳经济产业的发展;武汉城市圈的发展,不仅仅需要科技的保障,更重要的是法制的保驾护航;武汉城市圈应加快实施《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制定《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在税法建设方面,有学者认为“治庸问责”应当与“严查失职渎职”专项活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惩贪治腐、改善纳税服务以及严格治理“三公”等结合起来,以保证“治庸问责”的有效实施。还有学者就武汉市工业项目的行政审批提出需要强化工业立市理念,优化审批流程,重构责任体系和改革绩效考核等。

 

   二,“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和方法,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经济管理行为。它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实现资源环境的高效利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

   武汉大学的李露莹从“房屋限购令”引发的有关政府宏观调控合法性的讨论入手,在分析了哈贝马斯对“合法性”的解读后,从形式上和实质上探讨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合法性问题。

   武汉大学的孙晋探讨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几项重要原则:尊重和维护市场竞争原则、尊重市场价值规律原则、合法性原则、国家调节的适度性原则、中立性原则和公共性原则等,对政府经济权力的划界是一个综合考量过程,涉及到对政府干预市场之政策公共利益维护与衡量的考察,政府干预市场政策出台前厉害关系主体参入制度,政府经济权力的实体法约束,对政府经济权力的审查程序与纠正程序以及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矫正与救济。

还有学者指出,“治庸问责”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问责领域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宏观调控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完善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序性息息相关,宏观调控不能一味追求提高效率,同时要注重公平,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政府要在推行“治庸问责”机制的同时,学会用权和控权,要做到宏观调控与行政管理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行政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必须以平等交易主体身份而不能以监管者角色参与相关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不得随意对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和竞争行为进行非法干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一个自由竞争的经济,自由是其明显特征,因此,宏观调控还应从政府经济权力运行的规制来着手,要明确政府权力的边界,尊重市场规律,给市场以充分的自由。针对加强治庸问责优化投资环境与宏观调控的有序性问题,

   武汉市人大财经委陈斌分析了我国、部分省市和我市具有代表性的有关治庸问责文件中有关程序性的条款,发现我市在“治庸问责”程序上还存在着程序意识不强,程序主体不明晰、程序主体权责不对等、个别程序的时序设计上不合理、程序规则被弱化等问题,并建议通过树立“程序”意识,明晰程序主体、严格把握关键环节、遵循程序规则和通过地方立法等具体措施来予以解决。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有专家提出应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同时重视食品安全的地位,开展食品技术绿色创新,实现食品产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与会专家学者还就食品安全、农产品价格、等具体方面探讨了“治庸问责”改善发展环境与宏观调控的问题,如就稳定武汉市农产品的价格方面而言,政府应出台包括补贴在内的优惠政策,保障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入,积极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

 

   三,“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建设服务型政府

    服务型政府就是指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政府,它是“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集中体现,服务型政府是相对全能型政府而言的。

    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执行会长高清保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要求把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交由市场来调节,政府的主要职能则转变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武汉纺织大学马京林教授在分析了我市当前法制建设与“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还存在滞后状态,行政执法外部监督主体独立性不够强,内部监督的压力和动力不足,监督的链条脱节,监督的持久性和透明性有待提高,评估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以后,提出要通过进一步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加强人大监督,推动地方立法,构建“治庸问责”的法律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法律监督,健全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制度等来予以完善,建立起“治庸问责”与政府治理的长效机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大洪教授就构建我市“治庸问责”长效机制问题进行了探讨,建议:第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将“治庸问责”机制纳入法制化轨;第二,要强化“服务型”政府职能,构建政府和社会广泛参与的互动机制;第三,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发挥经济发展多维监督主体作用 。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服务型政府应该是法治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武汉市“治庸问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举措,它要求政府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来解决政府部门存在的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等问题,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市场调节、社会监管、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倪子林提出,依法行政工作要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与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关系密切,是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客观要求和根本保障,他还针对武汉目前投资发展“软”环境存在的问题,从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提出了改善武汉投资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硬”的方面,应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投资“硬”环境建设,提高服务实效;发展电子政务,构建阳光政府;探索完善良性的内部监督自律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籍贯作风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机关服务作风与社会管理文化;将服务性政府纳入法治轨道,使政府服务型治理长效化;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平台,构建以技术、人才支持等为内容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

    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朱建国认为,需要将“治庸问责”上升到政府治理的高度,以使其常态化、长效化,为此他提出要理顺关系,规范治理,循序渐进地推进治庸问责;要深化改革,吐故纳新,探索完善良性的内部监督自律机制;要宣传教育,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机关服务作风和社会管理文化;要透明公开,强化监督,调动公众参与机关作风建设的积极性。最后,在绩效评估方面,他提出,应对政府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进行绩效评估,建立以政府工作目标为核心的政府绩效评估思路。

    此外,与会专家学者还就服务型政府构建的经验借鉴、政府治理、城市内涝、交通拥堵、行业协会、绩效评估等方面探讨了服务型政府的构建问题。在经验借鉴方面,江汉大学的赵兴认为香港“小政府,大经济”的模式充分彰显了服务型政府的特色,武汉应借鉴香港经验,构架有限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在政府治理方面,

 

   四,“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具体包括基本民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其目的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着力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完善我市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有学者指出,就武汉市当前社会公共服务而言,还存在服务理念不强、服务效率不高、制度保障缺乏等问题;为了提高我市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应划清责权,确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科学定位各级政府职能的边界,合理配置政府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与社会性公共服务的比例关系;加快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

还有与会专家学者就媒介监督、农村环保、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媒介监督方面,应完善媒介立法,健全媒介监督机制,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为通过媒介监督保护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在农村环保方面,应重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强化村民环境参与权,完善追究政府法律责任的机制,引入BOT模式来促进农村环保设施的建设。在政府采购方面,应建立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培养制度,完善采购标的验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事后监督机制建设。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应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公平和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优化配套设施建设,建立专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完善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监督。

 

     五,“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市场规制

与会者认为,市场规制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市场竞争环境的优化,特别在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发展阶段,政府起主导作用。应处理好政府监管与市场自由的关系,坚持有限的经济权力与充分的市场权利为基准,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有学者建议,搞好我市市场规制,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准入机构之间的协调性,简化市场准入程序,实现市场主体规范化管理。就产品质量而言,有学者认为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不仅仅是社会资源和公共财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还会造成人们对相关产品质量的怀疑,引起民众的恐惧心理,造成购买力下降,工厂停工、企业破产、工人下岗和社会的动荡,从而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责任政府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完善对产品质量的市场规制,加强对产品生产之前、之中、之后的全面监管,严厉打击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向市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监管是此次研讨会的又一热点问题,针对当前武汉市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如下问题: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规定和食品标准存在缺失,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够;分段监管使得主体责任不明确;事后监管不利于责任的倒查追究等,有学者建议要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权限,理清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边界,建立科学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与食品检测体系,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的刑法适用;有学者分析了美国、日本和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有学者结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分别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刑事责任的完善,以及道德责任与政治责任的法律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还有学者针对武汉市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存在的政府监管权不独立,监管过程存在机会主义,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和监管成本高等问题,建议要转变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提高监管的合法性和效能性,落实监管失职的责任制。另有学者,从多个层面探讨了我国旅游市场存在的恶性削价、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地方保护主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因,强调要完善政府管理、加强旅游业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消除体制障碍,指出法律规制是净化旅游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国旅游业在世界平台充分公平竞争,并且健康快速成熟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六,“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社会保障

与会代表认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到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治庸问责”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优化我市投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武汉市总工会熊汉仙博士认为,“治庸问责”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紧密的联系,抓好“治庸问责”有利于推进和完善武汉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当前我市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由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进程加速等因素带来的问题。武汉市应当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与监管,认真解决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有学者建议,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主要应放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上,尤其重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等处于核心地位的保险。其中,失业保险是重中之重,政府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发展和完善信息机制,打破“地域成见”,保障人才的合理流转,从而建立公平合理的劳资关系;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加大对低水平劳动者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提升低收入劳动者市场竞争力,拓宽就业、择业和创业渠道。

有学者认为,我市高校毕业生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是当务之急。作为中部地区输出人才的重要城市,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递增。2011年武汉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7.52万,比去年增加了3.06万,位居全国首位。如何改善高校毕业生保障体制,为武汉发展留下更多的人才,是社保工作的要点之一。

在厘清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之后,如何切实有效的来执行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如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就要求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要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要求通过加强利用计算机来控制社保风险;要求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风险预测机制,来加强管理与控制。

还有学者分析了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研究确立了我国所适用的巨灾保险模式,最后据此基础模式分析由此衍生出的具体的法律问题,并期望通过对巨灾保险及其衍生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来推动巨灾保险这一金融创新制度的发展。

 

     七,“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循环经济抓住了当前我国资源相对短缺而又大量消耗的症结,对解决我国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治庸问责的目的在于改善发展环境,而发展环境的改善对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此有学者提出要抓住“治庸”风暴的时机,推动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并从全局层面 、市场规制层面和宏观调控层面提出了完善循环经济立法的具体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武汉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还有学者指出,我市依托两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东西湖区和青山区,以点带面,循环经济从理念变为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发展体系,节能减排效果明显,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在循环经济地方立法方面,武汉市共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5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8件。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目前循环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如市民的循环经济意识比较低下,循环经济投融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指标体系分散零乱,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等。

   关于武汉市循环经济的发展问题,武汉市发改委杨庆提出:一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开展“四节”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继续以发展循环型工业为重点,加强循环型农业、绿色服务业、循环型社会等方面建设,努力推进城市节水、节能、节材、节地,推动实施全市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化、餐厨垃圾资源化、工程机械再制造等10大领域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建设。继续推进“十城千辆”、“十城万盏”等重点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标准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环境。加快制定《武汉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并使之成为一部指导武汉市发展循环经济纲领性文件。尽快完善和出台《武汉市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行办法》、《武汉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三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社会氛围。宣传循环经济相关先进典型事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的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效果,组织形式多样、印象深刻的大型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节能、节水等理念在市民中的影响力。另有学者提出贯彻“治庸问责”精神,完善武汉市循环经济立法需要:确立指导思想,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创建协调的地方性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立法过程不同利益主体的参与;明确并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发展循环经济等。

还有学者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循环经济上,提出“治庸问责”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治庸计划”应该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帮其解放思想,突出“两型社会”特色和武汉特色,为循环经济的实施保驾护航;二是“治庸计划”应使岗位责任制更加层级清晰、具体量化,在行政法治上给予循环经济必要的刚性支持,并且逐步实施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和企业监管制度,为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的过度打下制度基础。三是以“治庸计划”为契机建立更加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式经济增长企业,让其慢慢退出武汉市的发展舞台,还市民一片碧湖蓝天。

 

      八“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金融创新

有学者针对我市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政策方面扶持不够,法律法规制度滞后,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等,提出要搞好武汉市的金融创新:第一是要加强政策制定,完善具体配套措施;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要启动武汉市的私有银行试点,改革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推出创新金融产品,改革房地产金融体系等。第二是搞好我市金融创新,要切实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目前,我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融资结构不合理,责任主体模糊,外部监督制度不完善。因此政府部门应当严格信贷授信制度,做好风险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外部监管。而且还应当完善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贷款担保程序,完善还贷保障体制,建立地方债务管理体系,为政府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筹备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是要加强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金融监管。政府是作为金融监管的主体,是最重要的监管责任人,金融监管应当主要从政府部门的问责入手,准确定位责任主体,明确监管权限,落实监管责任,实行监管信息公开,完善问责程序,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

有学者以武汉市城市圈农村为例,探讨了“治庸问责”改善发展环境与农村金融创新,认为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以及城乡统筹发展政策的实施,农村由传统作业向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现代化的趋势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的这种变化使农村金融需求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然而农村金融因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以及其与商业化运作要求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武汉而言,认为武汉市农村金融服务受抑制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武汉市农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农村信用环境混乱和法律制度不完备等问题,为此,从制度层面、政府作用和会计监督三个方面探讨了武汉市城市圈农村金融创新的建议。

此外,还有学者从金融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温州借贷危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武汉金融跨越式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房地产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九,“治庸问责” 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与知识产权

    武汉理工大学的刘介明认为,知识产权是我市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与关键性战略资源,这不仅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本身,更重要表现在运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为此,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政府部门要通过“治庸问责”来加强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完善我市的知识产权制度,同时,还要加强营造我市“尊重知识、崇尚创新、注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软环境,以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企业和高精尖技术。

    还有学者认为,武汉市是国家“两型社会”的试点城市,也是武汉城市圈的中心城市,应当紧抓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机遇,大力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发挥武汉高校林立、人才众多的优势。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武汉市应制定鼓励企业创新及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活跃武汉市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升武汉市知识产权整体竞争力。

  武汉理工大学的魏纪林教授建议,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把加强保护龙头和重点,通过依法依规保护,使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吸引人才、激励创新的关键,成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基础,促进我市科教优势,加快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

    围绕“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知识产权,还有学者从商标战略研究、专利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和武汉城市圈专利联盟构建等方面展开了研究。他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市商标战略的基本现状,提出了商标战略制定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建议要推进我市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的构建;创新和完善我市的商标管理体制机制;分类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规范发展商标中介服务体系等。

 

      十,“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与城市房屋征收补偿

   湖北大学邹爱华教授,以《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为背景,在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不足进行分析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三点建议:在综合考虑违法建筑物的各种因素后,应该给予其适当的补偿;需要明确规定在接近被征收房屋的合理位置举行听证会,规定通知被征收人参加听证会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允许房屋征收部门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补偿协议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根据法院的裁决数额与征收申请人的要约数额之间的关系来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者。

    周俊林认为,为了维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利益,政府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首先应当正确解读“公共利益”类型。我市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分界难以确定,缺乏一个可操作行强的区分标准,以至于在实践中人为的主观因素影响很大;二是房屋征收与拆迁厉害关系人的权利保护范围过于狭窄;三是“拆迁”与“征收”没有实现有效的衔接;四是房屋拆迁关系中政府角色定位错位;五是拆迁补偿标准不透明,导致缺乏公信力和执行力。

    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市应当以“治庸问责”为契机,对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误或滥用职权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加紧完善我市房屋拆迁问责制度,杜绝城市房屋拆迁恶性事件发生,做到:征收合法、补偿合理且符合社会和政府利益,这是政府突破拆迁困境的最为理想的路径;也是处理好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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