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于2011年10月15和16日在华东政法大学隆重召开。大会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经济法的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为主题,就当前社会背景下经济法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广泛且深入的讨论。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冯果教授、宁立志教授、卞祥平副教授、孙晋副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共分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和市场运行监管法四个小组进行了研讨。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冯果教授主持了市场运行监管法第一阶段的小组讨论,组织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就市场运行监管法、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及监管、金融监管的范围和限度、国际板监管理念与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在第二阶段的讨论中作了发言。冯果教授认为,金融法有着双重任务,即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社会转型背景下金融法的研究应该超越传统过度重视金融法的经济功能的局限,更加重视金融公平,使更需要得到金融资源的主体能够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得到自己应有的一些相应的福利或者权利。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和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副教授参与了市场秩序规制法小组的讨论,该小组集中对竞争法教学、行政垄断、商标侵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经济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宁立志教授担任第二阶段小组讨论的评议人,他认为,在竞争法教学问题上,要把竞争法教学放在中国法学教育这个大的框架中间来认识,来看待,因为竞争法跟其他的法学是不可分离的;宁立志教授还指出了竞争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竞争法性质上的局限性、理论上的局限性和知识上的局限性等;关于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宁立志教授认为,这是一个垄断和共享的平衡问题,是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需要共同面对的、永远也无法真正处理好的问题,只能相对地接近真理。孙晋副教授在小组讨论中作了发言,他认为,经济法主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在资源配置中,实现由国家主导向国家与市场并重甚至市场为主,国家为辅的转变;二是实现由高污染高能耗经济向低碳低能耗经济的转变,并指出目前,我国经济法研究对该领域的关注还十分不足。对于行政垄断的问题,孙晋副教授认为,反垄断法在规制行政垄断方面并非无所作为,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后对我国的竞争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维护作用,但实施力度和实施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2011年10月16日上午11时,大会闭幕式在华东政法大学明镜楼八百人报告厅举行,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卢代富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史际春宣布了本届青年优秀论文评选结果,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生李安安的论文《金融服务法的包容性监管理念论纲》荣获“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最后,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守文致闭幕辞。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第十九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顺利落下帷幕。
(袁康 赖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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