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晚7时,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合作交流生马绍恒同学以“两岸租税优惠法律制度之初探——以生计新药产业发展为中心 ”为题做了学术交流汇报,讲座在法学院331会议室举办。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生霍昱亭、李安安、陈映川以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参与了本次学术活动。本次活动由经济法研究所博士生王宗涛主持。
在主题报告部分,马绍恒同学首先从“租税优惠是否真为两岸生技新药产业发展的推手”,“租税优惠是否可以脱离法律,作为政策手段无限适用”,以及“租税优惠是否会造成财政黑洞,加速租税国家的崩解”三个问题引入本次报告的主题。随后,从税式支出与租税优惠之比较,租税优惠之界限,生技新药产业之独特性,两岸与生技新药产业发展相关之租税优惠制度及其比较分析五个方面,以生技新药产业发展为例,对两岸租税优惠法律制度的合法性与合宪性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马绍恒同学指出,租税优惠法律制度并非万灵药,且与公平课税原则和量能课税原则相冲突。以生技新药产业为例,智慧财产权的完善为第一要素,药品安全监督法规次之,最后才是政府对产业的租税优惠与经济补助。此外,马绍恒同学还认为,两岸生技新药产业,各有优势,大陆拥有充裕资源和人力,而台湾则拥有相对丰富的市场、行销和商品化经验,在立法技术上也较为领先。如果能在相互合作、互补的前提下,使用租税优惠法律适度的效果会更为突出。
在互动环节,针对报告内容,各位同学对“宪法中关于宏观调控的规范与基本权利的规范的效力位阶”、 “宏观调控的合法性抑或政策性”“基于财政目的的税收行为与调控目的的税收行为的合法性标准异同”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提出了诸多有价值的观点,达成丰富的共识。
本次学术报告活动成功举行。通过此次活动,使得同学们更细致深入地了解了台湾地区的租税法律制度,激发了同学们的探究热情,也进一步地促进了海峡两岸学生的交流和互动。
(卫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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