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9至20日,首届“中国财税法博士论坛”在我院举行。论坛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武汉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承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调整”,来自全国各地以及台湾地区的财税法学者20余人参加了会议,武汉地区高校的30多位财税法研究生在会场旁听。冯果副院长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致辞欢迎。
论坛分三个单元,分别由湖北省财政厅傅光明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主持。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朱丘祥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阳光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段晓红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华国庆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朱炎生博士、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科技法研究所廖钦福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熊伟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杨广平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崔威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周刚志博士依次作了主题发言,与会学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参与本次论坛的还有戴小明教授、宋槿篱副教授、朱孔武副教授、彭礼堂教授、管斌副教授、赵芳春副教授、黎江虹副教授、喻术红副教授、孙晋副教授、崔晓静博士、黄启辉博士。论坛不仅就会议主题发表了系列论文,还通过热烈开放的讨论,提出了诸多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论坛的成果不仅体现在会议论文集上,还体现在论坛举行中碰撞出的思想火花,以及与会的财税法学者的交流和沟通之中。
“中国财税法博士论坛”由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发起,得到了全国财税法学界的积极响应。通过本次论坛,与会学者达成了广泛共识。继本次学术研讨会之后,今后每年将举办一次会议,由全国各高校或研究机构轮流承办。论坛将保持清新开放的风格。为体现其活力,使其区别于其他学术平台,会议将去除繁文缛节,在形式上一切从简,专心于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探讨,回归学术会议的本色。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