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间数据交换规则发布

作者:中央政府网 发布时间:2009-04-17 22:26:49         下一篇 上一篇

        为提高商业银行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间业务往来中的数据处理和数据交换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控制技术风险,积极推动银证业务的发展,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于2007年组织有关单位启动了《证券期货业与银行间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并通过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于近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标准编号为JR/T 0046-2009。

  该标准由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消息定义、业务组件、业务元素数据类型以及附录共九部分组成。标准规定了数据交换消息体的结构描述、会话机制和使用规则,详细描述了系统类、账户类、交易类、交易结果保障类、对帐类等五类业务的35种消息体的设计规则。为便于各参与方的日常使用,该标准还定义和描述了各类业务元素、数据字典及日终数据接口规范,可安全、高效、准确地支持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银行与证券公司间转账、银行与期货公司间转账等业务处理,并为证券期货业与银行业今后进一步业务合作留下了空间。

  目前该标准已在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和银行与期货公司转账等业务实践中得到较广泛的应用,它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证券期货业与银行间数据交换标准化工作,降低市场成本,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降低业务风险与技术风险。

  该标准的文本可登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以及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网站(www.cfstc.org/sisc)查询。

文章出处: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904/2550348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