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科创板试行注册制是以提升市场效率与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的制度性改革。市场效率之提升要求明确“核准制”与“注册制”之实异,厘清证监会与交易所之间的监管权力界分,强调发行参与各方联动辅成,监管机关重心由事前干预向事中监督、事后执行转化以及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之突出责任。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作为以信息披露为基础,以退市制度为后盾,以法律规范为支撑的系统性全面工程,在其发展进程中,应积极探索发行注册制作为独立的市场运作模式时与其配套的相关制度之完善进路,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制度落脚点。
关键词:科创板;注册制;市场效率;投资者保护;证券法
文章出处:原文发表于《北方金融》,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