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融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也发挥着社会功能。金融法可以而且应该充分保障金融社会功能的发挥,合理分配金融福利,以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传统金融法在这方面明显捉襟见肘,因此金融法体系应当拓展到金融福利法,直接调整金融福利分配,以金融公平为核心,通过权利义务的倾斜配置实现上述目标。金融福利法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其可能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弱势市场主体倾斜性保护、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以及福利性金融创新。
【关键词】金融福利;金融法;社会功能;金融公平;社会整体利益;
金融福利法_金融法学研究的新领域_袁康.pdf
文章出处:《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