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营者承诺制度主要处理反垄断执法机关与被调查的经营者之间的特定关系以及化解执法僵局。因以竞争者、消费者、利害关系人为代表的公共利益方在执法和解中有自身独特的利益诉求与特征,故应将其独设为承诺制度的相关第三方。在承诺制度实施的具体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关与被调查的经营者之间的执法和解容易忽略相关第三方的利益诉求,造成执法机关与公共利益存在程度性割裂,形成三方利益之冲突。文章运用比较方法,开创性地从执法机关、被调查者和相关第三方三者之间利益相互冲突的视角切入,并结合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垄断案情,厘清三者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以期更深入地解读承诺制度的运作机理,为立法上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和在执法实践中更准确地实施该项制度提供理论指引。
【关键词】承诺制度;相关第三方;公共利益;电信和联通垄断案
论反垄断法承诺制度运行中三方利益的冲突——从电信、联通垄断案谈起___孙晋.pdf
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