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林:论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法律适用

作者:李森林 发布时间:2015-03-15 22:17:24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目前我国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法律救济存在诸多问题劳动者伤害法律救济经历了从私法向社会法发展过程从各国立法实践看主要存在四种模式,它们是选择模式取代模式兼得模式和补充模式补充模式因能够很好地平衡劳动者权益和工伤保险制度功能而逐渐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纳我国虽然未在立法层面明确应采纳那种模式但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倾向于采纳兼得模式但随着社会保险法颁布从未来发展趋势看补充模式将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法律适用问题最佳选择

 关键词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补充模式


论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法律适用_李森林.pdf



文章出处:《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