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法律救济存在诸多问题。劳动者伤害法律救济经历了从私法向社会法发展过程。从各国立法实践看,主要存在四种模式,它们是选择模式,取代模式,兼得模式和补充模式。补充模式因能够很好地平衡劳动者权益和工伤保险制度功能,而逐渐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纳。我国虽然未在立法层面明确应采纳那种模式,但从司法实践角度考察,倾向于采纳兼得模式。但随着《社会保险法》颁布,从未来发展趋势看,补充模式将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法律适用问题最佳选择。
关键词: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补充模式
论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法律适用_李森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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