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论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的商品外观权益归属

作者:李国庆 发布时间:2014-06-16 09:21:0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包装装潢权,但并没有直接规定商标许可合同中产生的包装装潢权的权益归属。相对而言,美国不仅规定了类似于包装装潢权的商品外观权,而且对商标许可合同中的商品外观权益归属作出了具体规定。研究美国相关制度,有助于我国对商标许可合同中商誉归属问题的深入认识。

关键词:商誉 ;商标许可 ;包装装潢 ;商品外观  

 

    2012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广药王老吉诉加多宝红罐包装侵权,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而理论界有学者认为红罐包装装潢权应归属于广药集团,也有学者认为红罐包装装潢权应归属于加多宝公司。为对商标许可合同中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作更深入理解,笔者研究了与我国包装装潢权相类似的、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的商品外观权益归属制度,希望该制度能为我国上述案件的解决提供一种思路。

 

一、美国商品外观(trade dress)概述

二、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商品外观权益归属的二个典型案例

三、对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商品外观权益归属案例的分析

四、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商品外观权益归属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论美国商标许可合同中的商品外观权-兼评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案.pdf


 



文章出处:《知识产权》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