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信义义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一直是近乎沉默的,直接原因是信义义务这一法律概念在法律适用中被规避,根本原因是信义义务在成文法的中国仍然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内在的逻辑主线,内涵、轮廓不清晰,导致信义义务概念的实质难以生根落地,人们对信义观念的认同也缺乏内生的动力。我国传统社会生活中蕴藏着朴素的信义关系,传统优秀文化中更是蕴含着道德层面的信义义务逻辑结构。“义”是内在的道德规范,“信”是外在的行为标准。可以将此逻辑结构进行现代解释,并赋予其新时代精神后引入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体系中,在民法典中规定一般信义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对民商事具体信义义务制度进行体系化构建。
关键词:信义义务;传统逻辑;法律重构;诚实信用原则
文章出处:《法学论坛》201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