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 郭金良: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权益保障与行为规制

作者:杨松 郭金良 发布时间:2017-01-03 23:45:17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股权众筹融资作为一种依托互联网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直接融资方式,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融资难题提供了一条低成本、高效、便捷的途径。社会各界在关注股权众筹融资的立法模式、融资方式、投资者保护等问题的同时,也应当重视股权众筹融资平台这一融资核心纽带的研究。众筹所具有的“大众”“小额”“公开”等特征,决定了股权众筹融资应当按照“公募”方式发展。中国正在进行的《证券法》修改及股权众筹融资管理规则的制定,应当对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含义、主要责任、禁止性义务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以“权责利”明晰的方式实现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同时,应当设计符合中国实践需求的股权众筹融资小额豁免制度,借鉴网贷机构的监管模式,建立对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行为监管与机构监管机制,实现平台行为的有效规制。最后,从行为合法性的角度,还要再次讨论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标准问题,为互联网金融活动参与者提供合理的行为预期。

关键词股权众筹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权益保障行为规制小额发行豁免

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权益保障与行为规制_杨松.pdf



文章出处:《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6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