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反垄断法对价格歧视行为规制的核心要件是竞争损害。竞争损害因竞争主体不同而不同。在一线竞争下,美国反垄断法司法实践对竞争损害的评价与经济学结论一致,欧盟反垄断法理论及欧盟委员会指南虽肯定竞争损害适用经济效率标准,但欧盟法院未能真正践行。在二线竞争下,美国反垄断法理论对竞争损害的评价与经济学结论已趋合一致,司法实践也大为缩小两者的差距,而欧盟司法实践仍使两者分离。我国司法实践应借鉴美国与欧盟反垄断法竞争损害认定的经济效率基础,舍弃法律形式主义保护竞争者的弊端。
【关键词】 反垄断法;价格歧视;竞争损害;经济效率
反垄断法下价格歧视之竞争损害分析_刘廷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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