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醇: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合同之源

作者:陈醇 发布时间:2015-12-15 00:09:3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金融风险是系统性风险,因而金融法需要关注众多合同之间的系统性,合同相对性理论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以系统观念考察金融法所面对的合同群体,就能发现这些群体具有多元性、相关性和整体性,构成了系统性的合同群落(即契约群)。典型的契约群有民间集资所形成的多层分支结构契约群、与"太大不能倒"相关的"中心-边缘"结构契约群、以影子银行为通道的纺锤状契约群等,以及由上述契约群联结而成的超级契约群。系统性的契约群导致系统性的大规模违约,这一认识揭示了系统性风险的合同之源,可为"太大不能倒"和大规模违约的预防提供深层次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金融法;系统性风险;系统性;契约群;大规模违约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4NDJC220YB)“金融领域大规模违约的法律规制”

 

 

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合同之源_陈醇.pdf

 


文章出处:《法律科学》201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