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当前我国民间和政府投资的重要
载体,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核心,享有基金运营与管理的全部权利,若没有适当的约束机制,投资人的权利极易受到侵害。信义义务是解决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信
息不对称与道德风险的重要钥匙,基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性,信义义务在融资、投资、管理和退出环节各有具体的表现形式,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在不同情境
中的弹性与张力也各有不同。但是信义义务的适用也受到主观判断、法官裁量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需要与外部监管措施相结合共同保护投资人利益。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忠实义务;注意义务
【基金】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法律制度研究”(12CFX072);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美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比较研究”
(CLS2014D068);中国博士后第54批面上基金项目(2013M540350)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_肖宇.pdf
文章出处:《现代法学》201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