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正>到底是相对封闭些,坚守自身特有的话语模式,还是适当打开自己,接受其他学科的影响,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研究时不时面临的选择。比如,经济学之于法学、社会学之于法学、政治学之于法学,等等。现如今,大数据的概念来了。不管是不是情愿,法学可能又得有所准备,思考如何回应无处不在的大数据及其影响。
【关键词】 非随机抽样; 费先生; 抽样误差; 一本; 故意杀人罪; 抽样程序; 样本量; 异质性; 大清会典; 多元线性回归;
大数据对法学研究的些许影响_白建军.pdf
文章出处:《中外法学》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