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信息公开关涉申请人利益、第三方利益与公共利益。申请人资格的虚化和公共利益衡量制度使得公共利益成为促使信息公开的主动力。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中隐含着公共利益。在公开还是不公开信息的对极利益冲突中,公共利益成为关键的平衡器。倾向于公开的公共利益与知情权、民主政治、公众参与等价值相关,而不公开背后的公共利益则更多隐含在信息公开的例外事项中。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和公共利益的两面性,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中利益衡量的复杂程度。全面而充分的利益解析并排除无关的考量因素是利益衡量的前提。公益优先和公开优先是信息公开法的制度价值,也是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对极利益冲突 公共利益衡量 权利保护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公共利益衡量_王敬波.pdf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