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猛: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作者:侯猛 发布时间:2014-12-22 17:58:00         下一篇 上一篇

    社科法学倡导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这与以规范文本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及其新兴衍生品———法教义学———有显著的区别近年来随着从德国留学回国或深受德国法传统影响的学者日益增多法教义学的研究日渐兴盛虽然法教义学者特别是来自部门法的法教义学者对社科法学采取相克制或友善的态度,“教义学的主张无意排斥其他的法学研究进路”,但是在中国法学的知识竞争格局中社科法学者多少感受到了来自法教义学的挑战因为相较于注重逻辑体系构建的法教义学社科法学大多集中于个案或具体问题的研究似乎并不存在统一的研究进路这看起来不仅显得知识杂糅而且也意味着难以形成知识的整体优势与法教义学相抗衡面对挑战社科法学除了更高质量的知识产出之外还必须与法教义学相竞争并通过认识对方来检视自己形成学术自觉强化知识传统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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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