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英: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之构建——以税权配置为视角

作者:陈少英 发布时间:2014-11-20 07:51:3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随着"营改增"大幕的拉开,构建地方税体系以保障地方财力稳定增长的"老问题"重现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聚光灯下。本文以税权配置为视角,考察了1994年行政主导型分税制体制下的地方税的税种结构、税收规模存在的弊端;分析了地方政府为履行事权而寻找替代财源进而引发的非税收入、土地财政、地方债等问题;提出在突破传统理论的基础上,重新选择地方税税种;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相结合的改革要求,构建多税种相配合的复合地方主体税种体系;同时附约束条件地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并明确与完善其税收征管权。通过地方税体系的构建,从宪法和法律上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提供辖区居民最需要的公共产品。

【关键词】 地方税体系税权税种结构税收规模税收征管权

【基金】 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法学)建设计划(经济法学科)的阶段性成果

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之构建_以税权配置为视角_陈少英.pdf


文章出处:《清华法学》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