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杜娟:适格投资界定路径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作者:袁杜娟 发布时间:2014-08-23 08:48:19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实践对适格投资的界定从“依从型”路径到“限制型”路径的转变揭示了适格投资界定的发展新趋势。“限制型”路径的采用是对《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授权性条款的片面或错误的理解和适用。仲裁庭在对投资进行界定时应扭转“限制型”路径的趋势,遵从“依从型”路径,将更多的适格投资界定自主权交由当事国,并鼓励东道国积极利用《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之授权性条款,唯此才能促进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正义价值的真正实现。

【关键字】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公约  投资条约  适格投资  授权性条款

适格投资界定路径的新发展及其启示_袁杜娟.pdf



文章出处:《法商研究》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