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雄文、肖尤丹:知识产权法市场本位论——兼论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

作者:杨雄文、肖尤丹 发布时间:2014-07-02 18:02:39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法规范始终渗透和交融着关涉市场的立法理念、原则和规则。从历史沿革、法律价值和法律利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法是市场本位法。这一定位是由创造在劳动方面的性质和知识价值实现所决定的。贯彻知识产权法市场本位,强化知识产权法与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与互动,更能保障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市场本位; 智力创造活动; 知识价值;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软科学项目《知识产权认同分歧与系统科学方法转型》(项目编号:2010GXQ5B279)的阶段性成果

知识产权法市场本位论_兼论知识产权制度价值的实现_杨雄文.pdf


文章出处:《法学家》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