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青松: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的分离——以“一股一票”原则的历史兴衰为背景

作者:汪青松 发布时间:2014-07-07 20:25:13         下一篇 上一篇

【摘要】 股东权利禁止分离是传统股份公司法律体系得以建构的一个默示规则,以"一股一票"为表征的"比例性原则"是该规则的立法体现。但股东权利禁止分离在欧洲抑或美国都绝非是一种"亘古永恒"的股权构造法则。在这一规则之外,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法都发展出背离该规则的制度构造或者预留下相应的制度空间。股份公司实践中更是不断创造出具体权利行使与股东资格分离、具体权利的非比例性配置、股权的投票权与收益权分离以及股东权具体权利受制于非股权安排等股东权利分离的诸多现实样态。这些制度与实践不仅有助于推动公司法基本理论的发展,也对我国公司法相关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启发价值。

【关键词】 股东; 一股一票; 比例性原则; 股东权利分离; 股份公司;

【基金】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CFX068);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2YJA820068);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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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清华法学》201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