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改革中,制度化的"工人"逐渐弱化,契约化的"雇员"迅速强化,劳动者身份认定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步入司法实践,却出现了法律制度上的劳动者与社会观念上的劳动者错位的现象,劳动关系理论的偏差与劳动者理论的缺失凸显出来。从域外理论发展来看,无论从属性理论,还是独立合同人理论,均不拘泥于合同形式;无论经济上的从属性理论,还是半依附性理论,均着眼于探究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且不断纠正制度与观念之间的偏差,并有放宽劳动法上劳动者之趋向。深究从属性或依附性的逻辑可见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本质为工人(产业受雇人)。厘定我国劳动者从属性理论,应该祛除合同理论的干扰,把握劳动者的本质,进而在具体的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程序制度中塑造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_李海明.pdf
【关键词】 劳动法; 劳动者; 从属性; 雇员; 工人;
文章出处:《清华法学》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