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对法律方法的创新

作者:邱本 发布时间:2011-03-08 23:20:40         下一篇 上一篇

[摘 要]法律方法是法律的固有之义,有些法律部门对法律方法具有重大的创新意义,经济法就是其中之一。经济法方法是基于私法的个体主义方法与公法的整体主义方法的不足而创新出来的一种新方法,这种方法是一种折中主义方法,它贯彻和体现在经济法的许多方面。

[关键词]经济法  个体主义方法  整体主义方法  折中主义方法

[作者简介]邱本(1966-),男,江西宁都人,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出处:《当代法学》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