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征稿启事

作者:税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09-11-01 15:15:58         下一篇 上一篇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由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目前暂定每年出版两期,连续滚动出版。第一期将于2010年春季出版,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稿件。第一期截稿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

 

一、出版物定位及对稿件的基本要求

 

本出版物不是纯粹的理论研究刊物,也不是纯粹的实务信息汇编,而是连接理论与实务的一个桥梁,是理论界与实务界互动的一个平台。因此,所有的稿件必须从实务出发,既要总结实务中的经验,促进理论研究水平的提升,又要为实务提供指导,使税法解释更加科学,使税收立法更加合理。

 

如书名所示,本书主要关注两个方面的素材,一是各级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复议决定,二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各地财税机关对税法所做的解释。当然,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的典型案例,也可以作为评论对象。

 

在评论案例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信息来源,尽可能提供文书的文号,便于读者查询和鉴别。可以对一个案件进行评析,也可以评析几个相关案件。在评论行政解释时,既可以关注其合法性,也可以关注其合理性。可以单独评析一个文件,也可以追本溯源,解读系列相关文件。既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进行批评。我们还打算安排一些篇幅,让读者评论已经发表的文章,既可以是共鸣,也可以是商榷,营造一个互动空间。

 

每篇文章要求注释规范,文字流畅,观点明确,资料翔实,有理有据,论证有力,字数一般在1.5万左右,最多不超过2万。每册大约20-25篇文章,30—35万字。除了主文外,请作者提供英文标题、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次。采用底注,连续注。

 

二、来稿规范

  投稿稿件请参照如下规范:

  1.标题名称。请用宋体4号字加粗格式,并居中。

2.作者名称。请用楷体5号字格式,居中,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注释的标志,在注释中注明作者姓名、学位、工作单位与职称、联系方式(请注明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3.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500左右汉字,仿宋体,5号)

  4.目录。在标题、作者与正文之间应当有目录部分,宋体5号字,居中。

5.正文。正文请用宋体5号字,每部分标题请加粗。

6. 英文标题、作者名称、作者介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500左右英文单词,Times New Roman, 5号)

  7.注释。注释请用宋体小5号字。正文注释一律采用当页脚注形式,每页采用“自动编号”以及“连续编号”的方式。脚注数字采用1,2,3,4的形式。 注释体例如下:

  著作类:

  刘剑文主编:《税法学》(第2版),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版,第1页。

    熊  伟:《美国联邦破产程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美] 鲁文• R•艾维-约纳:《国际法视角下的跨国征税—国际税收体系分析》,熊伟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5页。

  论文类:

  熊  伟:《财政法基本原则论纲》,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3期。

  刘剑文、熊伟:《二十年来中国税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载刘剑文主编:《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引用外文著作、期刊,请按国际通用标准注释。

  8.文本格式。来稿一律采用WORD98(含)以上、WORD2007(不含)以下的电子文档格式,A4版面,默认页面设置。

三、主编特别声明

编辑出版本书,绝非为营利之目的,而是出于推动中国税法进步的一腔热情。出于同样的目的,法律出版社不收取出版费用,暂时也不能向作者支付稿费。

在条件许可时,我们将组织作者见面会,商谈刊物定位、稿件质量、读者需求以及推广策略等问题。

本书的出版意义重大,望各位同仁鼎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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