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电话长期欠费行为的人今后要小心了,电话欠费记录今后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进入到银行的个人信用档案,你将因此被认定为“没有信用的人”而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费贷款。据了解,目前央行已经和信息产业部达成协议,同意电信用户缴费信息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并已经责成各地人民银行和电信企业推进这项工作。(4月22日央视新闻)
这种话费与信用的记录连接引起了舆论的激烈反对,许多网友都认为这是银行与电信两个垄断巨头联手滥用公共诚信系统对消费者的施霸行为。笔者认同这种舆论感觉。在许多个人信用管理非常发达的国家,电话缴费记录是非常重要的信用资料,公众所以接受这个标准,因为这些国家电信是竞争的,电信公司与消费者是平等的市场主体。而在我们的语境下,消费者与电信企业之间不是一种平等的市场关系,电信企业带着强烈的行业垄断色彩,消费者和电信企业两者交往所产生的信息并非契约自由下平等性的交往信息。
实际上,利用垄断的身份优势,电信差不多是最不讲诚信、身上欺诈污点最多、消费者投诉最多的行业之一。不仅霸王条款最多,有不合理的初装费、月租费、双向收费,有莫名其妙的信息费、预付费、停机费,有强制消费的套餐费、短信陷阱,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乱收费等等。自身有这么多不良的信用污点,倒先“记录”起消费者,这违反了“平等互信”的原则。并不是说电信不讲诚信,消费者就可以“以暴易暴”、“以欺诈对欺诈”地不缴电话费,任何一种不诚信都没有道德借口;而是说平等的权利主体才能平等地承担诚信义务,在有公信的事务上推进诚信才能促进社会诚信的增长。
一方面,诚信是一种公共品质,应该面向每一个人而不是其中一部分人,而显然,“话费入信用记录”仅指向了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者。在“信用污点”的威慑和“拿不到房贷”的威胁下,“话费入信用记录”可能使一部分消费者在按时交话费上变得更诚信,但可能会加剧电信企业的不诚信。因为“上不良记录”可能成为电信企业要挟消费者的一种手段:我随便怎么乱收费、服务质量随便怎么差、服务条款随便怎么霸道都可以,根本你没有质疑的机会,但你无论何因想缓交电话费就是不行,就得被记录信用污点!当记录“信用污点”成为一种不平等的特权时,就会加剧处于强势一方的不诚信。而当下中国社会最大的不诚信,正是垄断行业等处于强势者的不诚信,强者的不诚信是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源。
另一方面,诚信从根本上讲也不是一个靠威慑、恐吓和惩罚可以培养的社会品质,必须依赖一个人内在的制度认同,必须首先在理性上说服人们遵守,有公信的东西才能成为个人信用的基础。显然,因为电信本身缺乏公信力,“话费入信用记录”并不能唤起人们的诚信认同。这种缺乏理性说服力量的记录“信用污点”,更多时候只能强化公众对诚信的逆反心态,只能减少公众对失信的道德负疚感。
显然,仅有公众对电信的诚信义务,而没有电信对公众的诚信义务,这种极不平等的要求肯定促进不了社会诚信。中国电信行业还是自己先努力为采用这种征信手段创造前提条件吧!
文章出处: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