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一个讲座,应该说是我们最近一段经常研究的问题。我讲座的讲题叫做:双边市场与对冲交易,分成四个题来讲。我觉得我们今天讲的东西是极端重要的。法学院很多同学没有来,我认为他们会感觉到很后悔的(笑),真的,没有什么夸大的意思,确实我们讲的是很重要的东西。
第一个题是证券市场的制度变化;第二双边市场以及我国法制中的问题;第三对冲交易的兴起;第四双边市场与对冲交易对我国市场的影响。
我校金融与证券研究所今年的资本市场年会中也把这个作为专题提出来了,我最近看了这部分内容,写得肯定有很多问题,但是观点是国内第一次这样提出来。
第一、证券市场的制度变化。
应该说,中国的证券法从去年修改以后,有很多会议、很多人都说了很多问题,但实际上这里最重大的变化是什么?实际上我们称之为交易制度的变化。简单的说,证券法中仅仅提出了三个原则,我在参加证券法立法讨论的时候,他们就说这一修改是来自中国最高层的,你们不用讨论,不用对这三条发表什么意见。我说这三条技术性极强,中国高层不太可能提出来。我问了很多次也没问出来。
这三项原则的变化到目前为止都是一个谜�
文章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